为做好2023年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确保我市地方立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根据《舟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舟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议范围
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我市立法权限范围内,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加快建设“四个舟山”等中心工作,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数字化改革、提升公共安全服务能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其他重大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具体要求
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请写明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定的主要制度措施,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反馈。相关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方式反馈至舟山市司法局。
(一)电子邮箱:zslifa@sina.com;
(二)邮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611室(市司法局立法处),邮编:316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字样。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建议,市司法局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对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将建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