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地方立法研讨会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法学会,市法学会各会员单位、专业研究机构:

7月,我市将举办“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地方立法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市法学会、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决定,向全市各级人大、政法机关、涉海部门、高校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文。现就征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文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我市以“海陆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共治、同舟共济”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研究论证将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海上“融治理”数字化创新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推进“海上枫桥经验”制度化、法治化、数字化。以下为参考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

2.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法治化进路研究

3.“海上枫桥经验”地方立法的必要性研究

4.“海上枫桥经验”地方立法主要内容研究

5.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6.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与诉源治理研究

7.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与涉法涉诉重点信访问题研究

8.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现代化研究

9.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

二、征文要求

1.文章应紧扣主题,可从上述参考选题中选题,也可自拟题目,要确保原创并尚未公开发表,复制率检测控制在30%以内,文章应理论联系实际,不能泛泛而谈、坐而论道,须言之有物分析透彻,基本观点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2.文章篇幅(含注释)控制在5000--8000字之间。正文须采用宋体四号字,注释采用脚注。请在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历等),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3.本次征文活动拟征集 45 篇以上文章,具体分配如下:县(区)法学会27篇(定海8篇、普陀8篇、岱山6篇、嵊泗5篇);浙江海洋大学会员联络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5篇;市委党校会员联络组2篇;浙江国际海运学院会员联络组(市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中心)3篇;市法院会员联络组3篇;市检察院会员联络组3篇;市公安局会员联络组2篇;市司法局会员联络组2篇;市律师协会会员联络组2篇;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会员联络组1篇;其他会员联络组各1篇。

三、征文评选

1.本次征文将提交研讨会组委会邀请理论及实务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获奖作者将获得获奖证书。

2.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部分优秀奖论文将汇编成集并拟公开出版,稿酬另行确定。

3.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出席论坛活动。

四、其他事项

此次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各县(区)法学会、会员联络组和专业研究机构所征集的文章要把好初审关,汇总后发送至市法学会邮箱:zssf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海上枫桥经验地方立法主题征文”字样。办公电话:0580-2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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