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下管线管理立法工作,切实提高《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6月13日至14日,市住建局副局长傅继昂带领调研组就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赴景德镇市、宁波市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和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一行在景德镇市学习考察时,实地调研了景德镇市智慧管廊大厦地下管理管廊运营情况并进行座谈。景德镇市住建局、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上,景德镇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景德镇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的制定目的、部门职责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介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对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的计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做了详细阐述。


次日,调研组赴宁波市住建局调研宁波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座谈会上,宁波市住建局轨道地空处负责人介绍了宁波市城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及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总体情况。双方交流了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及地下空间管理体制、地下市政管线数据更新机制等内容。最后,调研组听取宁波市住建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对本《条例》(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研活动为我市地下管线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地下管线管理立法“互学互看”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调研组指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要从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总结他市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找准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关键问题,切实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