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新区社会动员体系创新

持续推进新区社会动员体系创新


全永波、高猛、耿相魁、陈莉莉


一、建议背景

社会动员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凸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灵魂主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国家管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多元主体运用国家制度体系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这些新思想、新观点,为社会动员体系创新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所谓社会动员,是指一定的国家、政党或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和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在形成一定思想共识的基础上,使某个政治议程或重大方针政策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参与和支持,继而挖掘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组织潜力,经过整合和引领而实现特定的国家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社会发动过程。从本质上看,社会动员是对人的动员,根本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础,通过公共利益把人民群众团结起来,进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站在新时代的坐标中,舟山群岛新区激情创业,拼搏赶超,在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奋力谱写“两个高水平”舟山篇章的过程中,积累了“七位一体”的“全域动员”经验。创新社会动员的做法,已经融入“网格化管理”“三社联动”“海上枫桥”等品牌建设以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海岛防灾减灾体系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实践工作中,为舟山群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舟山市获得全国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浙江首批“平安金鼎”奖,蝉联十二年浙江“平安市”,这些成绩的取得,为舟山群岛新区持续推进社会动员体系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经验

在舟山群岛新区社会动员体系的设计和运作过程中,始终与党中央的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省委提出的“八八战略”高度契合,与舟山建设自由贸易港区和海上花园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及当前建设“四个舟山”、打好“五大会战”的工作主线、工作重点高度融合,注重“七位一体”社会动员体系与总体布局、战略布局的互联互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社会动员体系对推动实现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

一是基层民主与社区治理动员近年来,舟山逐步健全和完善居(村)民议事协商、民主听证、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居(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居(村)民公约;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三社联动”机制;重点围绕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物业管理、小区停车、文明养犬、文体活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居(村)民参与社区治理。例如,在优化“三社联动”基层治理队伍体系方面,着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全市社区共有持证社工182名,占全市社工总数的55%;有26个社区建立民非登记的社工站(室)。全市共有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社区活动团队)1531家,其中文体类434家、计生类406家、公益慈善类154家、科普类18家、和谐类65家、维权类5家、其它类449家。社会组织在各领域的公共服务中发挥了重要功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平安建设与群防群治动员近年来,舟山不断创新平安建设宣传引导机制,完善社会治安调查测评机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进行有效性、长期性的平安宣传、平安建设;持续深化重点行业的平安创建活动;建立“互联网+群防群治”的协同作战平台,推动社会治安联防;充分发挥民间调解志愿者队伍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功能。舟山获得全国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浙江首批“平安金鼎”奖,蝉联十二年浙江“平安市”。一连串的成绩,凸显全民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所取得的成果。例如,首创海上“一警一员一艇、联席、联勤、联调、联同”的“3+4”治安管控工作机制,以海洋与渔业局为龙头,以公安、海警、边防、港航、海事等涉海执法部门为主力,组成海上联合执法船队,加强重点港岙口、航道锚泊点、纠纷多发海域、治安乱点部位等的巡查,形成了海、陆、空一体化的立体快速处警网络。充分发挥“名老大调解协会”“海上娘舅船”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海上矛盾纠纷专项化解。创建定海交通事故调解模式、嵊泗海上牧场调解模式等一系列品牌调解模式,成立岱山县鱼山绿色石化项目调解工作室、普陀区国际水产城调解委员会、新城物业调解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不断摸索出新路子。近五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近7万起,化解率达到99.6%。

三是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动员近年来,舟山以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为突破口,制定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意见》,充分整合政府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各类应急力量、应急资源,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处置群众报警救援求助,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约高效”的原则,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驻地部队为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构建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市场储备中的作用,推动建立政企联储、紧急调用等机制,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和资源的共享共用。

四是文明创建与公益服务动员近年来,舟山整合全市资源,把创建文明城市融入整个城市民生发展的大格局中,让市民成为创城的主角,成为参与者、检验者和最终受益者。2017年,舟山颁布《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创建公共环境文明、公共秩序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社区文明和家庭文明,鼓励慈善行为、爱心服务、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文明设施建设、文明行为宣传、文明行为监督。全市文明创建类志愿服务组织超过900个、专业服务团队200余支,还有78家社区志愿服务示范站。连续举办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3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9人获浙江省道德模范称号;60人获市道德模范称号;1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73个个人和9个群体入选“浙江好人榜”,392个个人和群体入选“舟山好人榜”。

五是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动员近年来,舟山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特别是参与户外广告整治、杆、线、箱整治、沿街立面整治、城区“三乱”整治、城乡道路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整治、路牌标识规范化整治、“两非”车辆整治、滴漏抛洒整治、废旧收购业整治等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五水共治”、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和陆海污染综合防治。例如,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围绕“全民城管”理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在“五水共治”工作中,由市治水办招募的“民间河长”正式上岗,他们经常性地开展巡查,将发生在河道上的问题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听取和收集百姓对河道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相关河长对话,共同探讨治理河道经验,为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工作出谋划策。

六是军民融合与国防建设动员舟山历来是我国重要的海防要塞和海上开放门户,无论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还是拓展海洋战略空间,舟山都是重要的战略支点。近年来,舟山着力创建军民融合式发展示范区,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建立军民融合发展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军警民联防,发挥部队在海洋监测、水下扫测和固定物排除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保护军事设施、领海基点及海底管线、航道、锚地等设施安全;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民兵、预备役工作,不断开创军政军民共建共享新局面;推进建设具有舟山特色的海上国防社会动员体系,配合做好海上侦察(维权)力量动员、海上运输力量动员、海上维修力量动员、海上救援力量动员、海上信息保障力量动员等。

七是重大决策与重要事项动员迈入新区时代,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建设发展提速。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环境,舟山在全省首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组建市、县(区)两级稳评专家库,建立完善稳评信息管理系统,定海区还积极探索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稳评工作机制,并对委托、评估、资格审核等五大环节进行全面规范。近年来,全市实施的重大事项无一引发不稳定事件。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抓好五大会战的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敢于担当,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各级人大、政协围绕五大会战,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强化落实五大会战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级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全面发动,通过协同作战、密切配合,营造氛围、集聚力量。

三、工作建议

建议发挥现有体制优势,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深化社会动员试点,加强社会动员保障,继续推进探索“新型动员、全域动员、综合动员”的舟山社会动员经验,提升社会动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具体建议如下:

(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以强化公民社会参与意识、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为重点,注重引导和发挥社会自组织作用,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各项公益活动、各种公众行动等方式,把不同社会阶层、职业团体、利益群体、兴趣爱好人群等相应地组织起来,纳入“枢纽型”社会组织、街道社区、社工服务站等服务和管理范畴,运用不同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整合凝聚力量,形成自助互助、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格局,进一步提升自组织能力和社会组织化程度。

结合舟山群岛新区实际情况,建议重点对以下4个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支持:一是行业协会商会。围绕新区建设,结合舟山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经济、行业自律、协调关系、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促进新区建设。二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公众,具有社会性、保障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的公益及慈善类社会组织,拓展社会公益及福利事业的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公益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救助灾害、救济贫困、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心理咨询、文体事业和公益捐赠等方面的作用。三是社会服务机构。针对目前舟山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相对薄弱的问题,重点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在教育、科技、福利、医疗、慈善和社区服务等领域的作用,推动形成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四是社区社会组织。加强以社区(村)为活动范围,以从事体育、文化、老年康复、青少年帮教、妇女保健、社区管理服务、科普宣传等活动为主体,不以营利为目的,满足基层群众不同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大力促进其发展,力求形成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密切合作的社区社会动员机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创新社会动员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的维度结合“组织化动员”是指依托党政组织体系、力量和管理框架、管理手段来推动的一种动员模式。“社会化动员”则是指一种不再完全依靠体制内资源,而是以市场机制、情感力量、道德力量、文化力量等为主要资源的动员模式。在总体思路上,舟山群岛新区应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围绕建设“四个舟山”、打好“五大会战”、实现“两个高水平”,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目标,开展社会动员试点工作。其中,组织化动员要重点体现动员过程中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而社会化动员更要重点体现动员过程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力量不再单纯是传统意义上的动员对象,他们逐渐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动员主体,与组织化动员相结合,进一步彰显政社合作、协同治理的意蕴。

二是加强“应急性动员”与“常态性动员”的维度结合舟山群岛新区在夯实应急性动员机制的同时,应进一步探索常态性动员机制,即在非突发事件状态下的日常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应贯穿并持续性地服务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各个时期、各项工作。结合舟山的实际,应进一步突出社会动员试点工作的七个重要领域:基层民主与社区治理动员、平安建设与群防群治动员、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动员、文明创建与公益服务动员、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动员、军民融合与国防建设动员、重大决策与重要事项动员。

三是“网格化动员”与“网络化动员”的维度结合早在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发展,使互联网的社会动员功能日益增强;要传播正能量,提升传播力和引导力;要发挥网络传播互动、体验、分享的优势,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凝聚社会共识。网上网下要同心聚力、齐抓共管,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结合舟山社会治理创新的既有经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是基层管理、社区管理的创新,同时又是与网络化、信息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立足于“网格动员”,社区网格在动员体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建议依托“网格+网络”,进行大数据动员,创新网络虚拟社会的社会动员机制。

(三)深化社会动员试点

1.明确总体目标。建议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围绕建设“四个舟山”、打好“五大会战”,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目标,深化社会动员试点工作,探索新形势下社会动员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体系,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提高社会动员能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2.明确重点任务。建议根据新区建设的阶段性重点,在基层民主与社区治理动员、平安建设与群防群治动员、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动员、文明创建与公益服务动员、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动员、军民融合与国防建设动员、重大决策与重要事项动员等领域中进一步确定试点的重点任务。

3.明确实施步骤。

一是确定试点单位。建议各区(县)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推荐本区(县)试点单位。市里结合推荐情况,确定试点单位名单。

二是抓好组织实施。建议各区(县)指导试点单位完成《社会动员试点项目书》填报工作。适时组织试点工作交流培训,加强工作调研督导,加大宣传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试点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

三是搞好考核验收。建议各区(县)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市里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创新亮点、项目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验收评估,确定考核等次。

(三)加强社会动员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议从顶层设计出发,明确市、区(县)社会动员牵头部门。区(县)社会动员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社会动员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试点单位要将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做到试点方向明确、重点任务突出、进度安排合理,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出特色。

2.加强分类指导。建议区(县)社会动员牵头部门深入试点单位,及时跟进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分类指导,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采取以会代训、交流研讨、专家辅导、实地参观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推动试点单位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3.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区(县)社会动员牵头部门和各试点单位要注重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创新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市社会动员牵头部门报送试点工作信息等相关材料。

4.加强工作保障。建议区(县)社会动员牵头部门和各试点单位要勇于创新,积极创造条件,对试点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社会动员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果。


(作者为浙江海洋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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